六十年前的海门土地改革
作者:俞茂林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简称“五四指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区实行从减租减息政策到没收地主土地政 策,从削弱封建剥削到取消封建剥削的转变。这是政策的大转变,也是党的重要战略决策。这一指示发出后,海门解放区和全国各地一样,也进行了轰轰烈烈的土地 改革运动。
土改前海门农村土地占有状况
海门农村土地所有制是封建地主的土地占有制。85%左右的土地被地主、富农霸占着,农民只有少量土地或没有土地。据统计:包场地区共有4707户人 家,土地17839亩。其中地主、富农262户,占总户数的5.5%,拥有土地10700亩,占土地总面积的60%;中农贫雇农4445户,占总户数 94.5%,只有土地7199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0%。地主朱浩轩拥有土地4000多亩,号称“朱百万”,包场镇的店面房子一半属于他,又称“朱半街”。地主、富农的土地租种给贫雇农,通过地租进行剥削,而贫雇农终年辛劳,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过着“糠菜半年粮”的牛马生活,遇到灾荒则逃荒讨饭,卖 儿卖女。四甲乡同德村有36户人家靠讨饭度日。
抗日战争时期,党在解放区曾实行“二五减租”,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抗日战争胜利后,贫苦农民强烈要求“耕者有其田”,摧毁封建地主的土地所有制,党中央顺应广大农民的要求,作出了土地改革的决定。
土地改革的准备
1946年3月,海门、启东两县分设(抗战时期海启两县合并称海启县),5月,县区委书记集中如皋参加地委扩大会议,传达中共中央“五四指示”,要求 各县同志回去后,一手拿枪、一手分田,力争在玉米收获之前,完成土改任务。一是分到土地的贫苦农民,可以收到玉米,以解决生活困难;二是敌人正积极准备在 南通地区实行“清剿”,内战在即,必须抢在敌人发动内战之前完成土改任务。
6月29日,县委在曹家镇天主堂(今启东市境内)召开土改工作扩大会议,由120个乡的代表及县区干部共1000多人参加,县委书记朱溪东主持,专署 副专员梁灵光作土地改革的动员报告。会议通过讨论,明确了土改的目的、意义、方法、部署。历时13天,于7月10日结束。随即县委在聚星区试点,工作队发 动群众,评定阶级成分,登记户口和土地面积,确定分配土地的办法:一是中农的土地不动,其余一律拉平;二是中农、富农一样分,地主、贫农一样分;三是中农 平均每人500至700步,地主、富农、贫农一样分;四是人少地多地区,保证贫雇农得到足够的土地外,允许中农、富农高于贫雇农的土地。在确立土地分配标 准后,张榜公布,贫雇农上红榜,中农上绿榜,地主、富农上白榜,最后丈量土地,确定地界。
土地改革运动全面展开
县委扩大会议后,各区分别召开骨干分子会议,组织土改工作队,深入到各乡村,紧紧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广泛发动群众,执行“快速分田,力求其平”的 方针,大张旗鼓地开展土地改革运动,按照县委试点的做法,海启地区13个区152个乡1160个村,进行土地改革的有151个乡,1141个村。海门境内 有8个区进行了土地改革,80%的农民投入了这场运动。
土改以村为单位,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一般村每人平均2亩,人少地多的人均4亩,人多地少的通东地区人均1.5亩左右。然后张榜公布,最后由民主产生的贫农团挨户丈量,确定地界。
全县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的任务,摧垮了几千年来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广大无地、少地农民第一次成为土地的主人。经过土改运动, 壮大了党的队伍,许多贫雇农积极分子被吸收入党,建立和巩固了区、乡、村的人民民主政权。普遍成立了农会、妇女会、儿童团等群众组织,为后来的人民解放战 争,奠定了思想、组织和物质基础。
这次土地改革运动,由于内战爆发在即,分田力求其快,有的地方未能充分发动群众,仓促分田;少数干部作风不正,对团结中农的政策掌握不严,侵犯了部分 中农的利益;有些地方贫雇农分得的是远田、丑田,有了田没有生产工具等;有的地方地主仍然很富有,请人帮工;在敌据点附近的地区有地主扒田倒租现象发生 等。为此,县委于9月作出了土改复查的决定,以纠正偏向。但由于解放战争的爆发而耽搁,直到1947年下半年后才得以逐步解决。
“五四指示”已经过去60年,它在中国历史上起过的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是不可磨灭的。土地改革运动中的一些基本经验,即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今天,仍然值得继承和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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