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英,又名袁显扬,海门三阳人。早年随老乡季方参加黄埔军校学习,投身革命;抗战中任军校少将教官,为抗战培育了大批人才;解放战争后期任海启清剿指挥官兼海门县长,与人民为敌;临近解放,他知国民党大势已去,率部投诚;解放初期他被以反革命罪错杀;三中全会后得以平反昭雪。
袁英,1909年生于海门县三阳乡(现海门市悦来镇)。其父袁志良,母姚氏。兄袁华,复旦大学毕业。另有一姐一弟。家有耕地35亩,茅屋4间。袁英8岁入卞姓私塾读书,一年后入三益小学,两年后回家在其兄办的学校读书,后又入三益小学直至初中二年级。
投身黄埔军校参加革命
1925年年仅16岁的袁英,随26岁的哥哥袁华(字宪章)一起考入黄埔军校,不幸的是袁华一年后在学生队病逝。袁英在同乡、老师季方的介绍下进入黄埔军校步科第三期高教班学习,年底结业。因年纪太小,留校继续学习。毕业后调至广九路之深圳国民革命军第二师五团一营一连当见习生,3个月期满后调回军校,任黄埔五期入伍生二团一营二连少尉排长。1926年7月,进入国民党陆军军官学校炮兵团迫击炮连任中尉副连长。北伐战争爆发后,袁英投身北伐。
1927年7月,随北伐军占领上海,炮兵团奉命在上海扩充人员,他编入北伐军总司令部直属炮兵指挥部,任二团连长,后任陆军第三师炮兵营副营长(师长钱大均)。1929年11月,任三师十八团一营营长,后任三师司令部参谋。1930年4月,任师部少校副官,该部在洛阳历时两年多。1932年5月调至南京军事学校高级班,受训6个月结业,留军训班任少校区队长。1933年11月,调任江苏省军警干训所中校副总队长,历时3年。1936年12月,任江苏省保安第一团中校副团长(团长杨蔚)。
入军校担任士兵教官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袁英积极投身到军校,培训优秀青年,输送到抗战一线。1937年12月江苏省抗日青年训练团在淮阴农校成立,袁英任训练团上校团副、代行团长职务(团长为顾祝同)。主要对新入伍的青年学生和保安团队的下级军官、军士进行培训,时间3个月,然后送到抗战一线。
1938年,国民党第十七集团军胡宗南部,为争取战区敌后青年储备为抗日救国军事干部,在陕西凤翔成立中央陆军军官学校第七分校。胡宗南任分校主任,袁英任分校副总队长。七分校是国民党军事集团中最大的军事院校之一,学生总队毕业人数最多,居各分校之冠。从十五期至二十一期共培养毕业生25569人;此外尚有军官训练班、军官教育队、政工干部训练班、补训大队等毕业约1万余人。
1939年1月,袁英调任陕西南部汉阴陆军第一军补充团团长。1940年11月,调任兰州西北干部训练团任少将高参兼办公室副主任。西北干部训练团团长为蒋介石,副团长有傅作义、谷正伦、盛世才、马步芳、马鸿逵、胡宗南6人,胡为实际负责人。其后袁英一直在国民党中央军校任职,培育了不少黄埔人才。
1944年1月,袁英调至成都中央军校任少将高级教官兼政工大队大队长。成都中央军校是黄埔军校成都分校,成立于1935年,共培训了10期学员。1946年1月,袁英调国民党军政部直属第一军官大队任少将大队长(军政部长陈诚),后任中央训练团军官总队副总队长。1947年8月,袁英任国防部部员、联勤总部少将高参、处长、
1948年10月,袁英受军校同学、国民党南通指挥所主任顾锡九的推荐,回南通作该指挥所高级参谋;11月,任江苏海启清剿指挥官兼海门县县长。
率残部投诚解放军
1949年1月31日,海门全境解放前夕,袁英率保安团从青龙港仓惶逃至江南。此时,国民党南通县长黄相忱也从南通撤到江南,他把自己从南通带出来的地方部队和袁英带来的海门县保安团,合并编成陆军第十九纵队,袁英任纵队长,归第一绥靖区司令顾锡九指挥。3月10日开到南京,分驻在岔路口、孝陵卫、白水桥3处,归陆军二十八军军长刘秉哲指挥,并由国防部点验后改称暂编第七师,袁英担任师长。
4月23日上午10时,二十八军由浦口、浦镇撤到下关后,军长刘秉哲召集团长以上指示:“本军沿京杭国道撤退,到宜兴集结整理后转杭州待命。”中午来到孝陵卫,得悉京杭国道已经发现了解放军。军部又赶快决定:各部队尽量轻装,就地将棉衣裤之棉絮卸除,本晚夜行军兼程前进。
暂编第七师各团于23日在汤山集中后,当天晚上,副师长张荫堂率该师1800余人于南京汤山起义,副师长张少武率部向解放军投诚。师长袁英率领第二团和师直属少数部队南逃向浙江杭州方向集中,在绕道行至安徽广德地区时,因人民解放军追击,自知前途渺茫,4月29日,袁英即在一名副官陪同下找到人民解放军一名营长,要求投诚。营长要教导员找其谈话,袁英决定将全师官兵的全部武器弹药、武备集中点交,随后被带到团部,由政委找其谈话,地点在广德流洞镇。全师投诚后,袁英被编入第四野战军“解放官佐训练团”受训。1949年6月11日,袁英作了书面交代。
押回海门被判死刑
1949年8月,袁英因在海门犯有反革命罪行被押回海门受审。在复审期间,其妻史媚及其子女荣生、一鸣、小鸣、汉珍、兰珍等在苏州居住,并多次递呈诉状,请求保释袁英,并到同乡、在上海的季方处哭诉。1950年7月30日,季方写信给中共南通地委书记王野翔,信的大意是,人民政府在“首恶必办,协从不问,立功受奖”的大原则下,按一定步骤去处理。
1951年1月16日下午2时,在海门中学东大操场上(今海门人民体育场),召开万人公判大会,“反革命犯”、民国海门末任县长袁英被押至会场,由县人民政府副县委兼人民法院院长沈计达宣读海门县人民法院判决书,其主要内容是:
查反革命罪犯袁英,一贯效忠蒋匪,进行反动活动,坚决与人民为敌。1948年蒋匪为垂死挣扎,派该犯来苏北,充任海启清剿指挥官兼海门县长。
勾结杀人魔王张海青,汉奸丁聚堂、邱子年,特务沈尔阁、赵伦仪等组织“海启突击总队”“海门突击总队”“突击大队暨特务突击组”3支反革命武装,进行“分地驻剿”,实行其“到匪区去用匪区的物资作经费”的反革命策略,纵兵抢劫,绑架勒索,残暴横行,达到极点。该犯亲自指挥洗劫汤家镇、青龙港。仅汤家镇即被劫200余户,杀死两人,劫走棉花、食油、纸张、山羊、鸡鸭等物品无数,在青龙港撤退时,掳劫尤甚。该犯还划分地区,以粮串发饷,纵兵到处绑人勒赎,杀害人命,万户人民生命财产惨受荼毒。掳走青壮年数百人,充当反动炮灰。该犯还独揽反动军政大权,命令部属诈索“壮丁费”“安家费”等。
该犯又亲令大生三厂员工同时“撤退”,企图毁灭工厂、危害人民生计,由于工人勇敢护厂及我军进军神速而未达阴谋。遂令所属匪军抢劫该厂大批洋纱、布匹、车辆……大军逼境时,该犯令部属焚毁档案,率部逃亡江南。该犯如此坚决反动,罪行重大,实为反革命首要分子,自应严予法办,以符合人民要求,而昭申雪。经本院审理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其财产除留给其家属生活部分外,全部予以没收。经呈南通行政区专员公署转奉苏北人民行政公署批准在案。万人大会后,海门县人民法院张贴布告称:1951年1月16日于海门县城召开群众大会,公开对反革命罪犯袁英进行宣判,验明正身,绑赴刑场,执行枪决。除呈报外,合函布告,仰我县各界人等,一体周知。
系错杀得以平反昭雪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拨乱反正,正本清源,许多历史问题逐步等到妥善解决。袁英之子,在江苏溧阳县粮食局工作的袁荣生,于1982年2月,写信给海门县、南通地区的有关领导,要求对其父袁英案件进行复查平反。1984年底,海门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并进行认真复查。
经过半年的核查,1985年6月3日,发出刑事判决书。判决书称:“原审被告人袁英,于1948年10月,充任国民党海启清剿指挥官兼任海门县长期间,犯有反革命罪行;1949年初,海门解放前夕率部逃往江南,任国民党二十八军暂编第七师师长;1949年4月29日,在广德地区向我军投诚,事后没有新的犯罪。原审被告人虽有历史罪行,但属投诚人员,对其投诚前的历史罪行应既往不咎,原判死刑不当,系属错杀。为此,对袁英按投诚人员对待。”
海门县人民法院为妥善解决其遗留问题,对其家属一次性补助人民币2000元;袁荣生妻的户口“农转非”问题,请溧阳县有关部门予以照顾处理。
这一历史问题,终于得以妥善解决。(俞茂林 陶建明)
文字来源:综合海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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