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属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少数民族人口甚少。1953年全市有2个少数民族,3人;1964年全市4个少数民族,9人;1982年在全国第三次人口普 查时,全市有7个少数民族,43人。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市与内地、边疆的交往也日益增多。海门优越的地理环境,较发达的经济文化和富裕 的生活水平,吸引了不少内地和边远地区的女青年,其中不乏少数民族同胞。据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海门共有29个少数民族,1722人。其中 人数最多的少数民族为苗族326人,其次是布依族277人,傣族177人,蒙古族174人,侗族156人。他们分别来自湖南、广西、贵州、吉林、青海、云 南等10多个省市自治区,主要分布在我市22个乡镇,其中90%分布在农村。他们大多数是从一些欠发达地区婚嫁过来的。这些婚进少数民族妇女由于文化偏 低、缺少技术、资金、信息等基本致富条件,加上各种复杂的原因,其生活状况与当地群众相比差距较大。据调查掌握,我市处在贫困线以下的少数民族家庭有 160多户,其中年人均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贫困户家庭78户。随着海门经济的快速发展,来我市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也明显增多。据统计,目前在我市经 商、务工的少数民族人员有1800多人,主要分布在海门、三星两个镇。
海门是天主教海门教区原主教公署的所在地,曾管辖崇明、南通、如皋、靖江、泰兴等市,在国内外颇有一定影响。海门又是全省宗教工作重点县市 和全省18个天主教工作重点县市之一,我市现有天主教、基督教、佛教三种宗教,其中天主教有信众6000多人,基督教有信众3000多人,佛教因没有明显 的入教仪式,故未作统计。目前,经市政府批准、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共21处,其中天主教5处,基督教9处,佛教7处。现有宗教教职人员67人,其中天主教 9人,基督教2人,佛教56人。有爱国宗教团体3个:市天主教爱国会、市佛教协会、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
多年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以“民族工作抓发展,宗教工作促和谐,管理工作上水平”为重点,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了民族宗教领域的团结、发展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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