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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中小学施教区划定 首次划分幼儿园服务区

海门 海门人 1097浏览

昨天,《2016年海门市初中招生工作意见》《2016年海门市小学招生工作意见》《2016年海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分别出台,对各个学段的招生计 划、招生办法、有关政策、时间部署等进行了详细说明。根据相关意见,今年我市初中、小学施教区范围有所调整,幼儿园招生首次统一划分服务区,拆迁户、外来 务工人员子女等特殊对象的入学条件也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义务教育施教区有调整

实验小学南校区的建设即将完工,今年开始招生,施教区范围是①宋季河以东,东洲河以西,秀山路以南,南海路以北;②宋季河以东,张謇大道以西,南海路以 南,长江以北。因为学校建设尚未完成,新学期开始后,新生将暂寄原海门师范的校区中学习生活。而在初中阶段,实验初中即将西迁,今年将根据新的校址划分施教区,具体为①宋季河以东,江海路以西,北海路以南,人民路以北;②宋季河以东,东洲河以西,人民路以南,长江以北;③东洲河以东,张謇大道以西,南海路 以南,长江以北。同样的,因为新校址还未建成,实验初中将寄放实验学校,待新校建成后整体迁入,而在过渡期间,实验学校将为宋季河以东、江海路以西、北海 路以南、人民路以北区域内的学生免费提供住宿。

因为这两所学校的施教区划分,市区各小学和初中的施教区范围也都相应进行了调整。具体见海门日报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全市各个学校的施教区范围。

学前教育招生划分服务区

在幼儿园招生方面,今年也有一个显著的变化,就是划分了服务区。据了解,往年幼儿园招生采取的是“就近原则”,由各个幼儿园自行公布服务区范围,招满即止。

而近年来我市十分重视学前教育发展,目前市区幼儿园已经增至16所,其中1所为民办,且所有幼儿园办园水平相近,实现了均衡发展。今年,我市对市区各个幼 儿园进行了服务区的划分,并严格控制班额,以保证幼儿园的保教质量。如服务区内幼儿人数较少,在满足服务区幼儿入园的情况下,幼儿园可适当照顾有特殊困难 的入园需求;如服务区内幼儿人数较多,幼儿园可适当增加班额,但每班不得超班额5人以上。这也更大程度上保证了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特殊对象入学条件更明确

随着城市的发展,搬迁户子女的入学也越来越受到关注。根据规定,2016年6月底前开发区(中心区)建设和市政府组织实施的市区社会公益事业、市区市政工 程涉及的搬迁户,在市区直属初中施教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其子女需要在市区初中一年级就学的,可以向市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组提出申请,根据施教范围统筹安排 到市区直属初中就读。同样的,在上述情况下子女需要在市区小学一年级就学的,可持拆迁证明、房产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到住房所属小学登记,施教学校将照顾 就读。而原市区直属初中施教范围内,因新城区建设原因,搬迁安置到施教范围外的,按照就近原则照顾安排到市区直属初中就读。7月1日、2日,市教育局还将 在海南小学设立咨询登记点,对在施教区有住房,但户口尚未迁入的学生情况进行登记,并为家长提供咨询服务。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或幼儿园有就读需求的,今年的条件更加细致。父母除了要有务工证明或其他合法经营的相关证明外,合法经营者需要提供1 年以上纳税证明;务工证明以人社局认定的劳动合同为准,同时还需要提供父母一方连续3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且报名当月仍处于持续缴费状态。而从事 租地种植等不适用保险暂行办法的其他人员,也要提供区镇、村开具的从事1年以上就业的二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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