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早上8点30分,亚萍路口,红灯已经亮起,但南北走向的几位行人却对前方的红灯视而不见,闲庭信步般穿过马路。
近日,国内多个城市开始动用现场罚款的方式对行人闯红灯行为进行处罚。
毋庸置疑,无视交通信号的“中国式过马路”是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不管是批评教育,还是适当的经济处罚都不为过。
然而,“中国式过马路”现象远不是一句行人“有规不遵”便能解释。城市交通信号灯、斑马线等设置不合理,道路发展更多的是为缓解机动车迅速增加带来的交通拥堵而考虑,许多城市地下通道、过街天桥等立体交通设施缺位,行人过马路日益面临“无路可走”的尴尬。
就拿县城来说,经常能见到这样的情景:在一些交通繁忙的路口行人好不容易等到绿灯,却被一些右转的车辆堵住了去路;在没有设置信号灯的路口,机动车司机无视斑马线上的行人呼啸而过。
人多车多、过马路艰难,是纠正“中国式过马路”需要考虑的客观因素。若产生问题的环境不改变,与行人相对应的其他交通参与者行为不规范,“中国式过马路”的陋习或许很难连根拔起。在以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手段管理行人的同时,应尽快科学合理地调整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给行人按规则过马路创造条件。(永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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