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发〔2012〕89号 2012年12月14日
海门市人民政府:
接《省政府关于调整海门市行政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12〕103号),现通知如下:
一、同意撤销海门镇、德胜镇、三星镇,将原海门镇秀山、沙东、张北、城兴、振邦、占仁、双桥、中海、岸角、培新、双高、利北、建南、富三14个 村委会和解放西路、解放中路、向民路、大同新村、海兴路、海西路、育才路、狮山路、拥军路、人民西路、海南新村、城北新村、五港新村、张南新村、日新新 村、长江新村、海影新村、月亮湾、东风新村、青海新村、通源路、民生新村、海东、源东、滨顺路、丝绸路、中南、理想城、海北、港南、嘉陵江31个居委会, 原德胜镇文俊、德新2个村委会,原三星镇陶港、补南、高桥3个村委会合并,设立海门街道办事处,办事处驻原海门镇秀山西路581号;将原海门镇划归海门街 道办事处后的大兴、兄弟、三和、三南、三江、新远、三圩、高店8个村委会和证大、滨江花园、和谊街3个居委会,以及沿江淡水养殖场、种羊场、畜禽良种繁殖 场、棉花原种场合并,设立滨江街道办事处,办事处驻原海门镇广州路999号;将原三星镇、德胜镇划归海门街道办事处后的其他行政区域合并,设立新的三星镇,镇政府驻原三星镇宝成路44号。
二、同意撤销三厂镇、临江镇,以原三厂镇厂西、镇西、青龙港、厂南、孝威、耀忠、大洪、孝汉、中兴9个村委会和新东街、中心街、工房街3个居委 会设立三厂街道办事处,办事处驻原三厂镇中华东路2号;将原三厂镇划归三厂街道办事处后的丁陆、汤西、鹤丰、新丰、刘洪、为民、丰顺7个村委会及大新街居 委会和原临江镇合并,设立新的临江镇,镇政府驻原临江镇人民路118号。
三、同意撤销常乐镇、麒麟镇,将原两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常乐镇,镇政府驻原常乐镇常青路88号。
四、同意撤销悦来镇、万年镇、三阳镇,将原三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悦来镇,镇政府驻原悦来镇复兴街12号。
五、同意撤销四甲镇、货隆镇,将原两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四甲镇,镇政府驻原四甲镇人民路438号。
六、同意撤销余东镇、树勋镇,将原两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余东镇,镇政府驻原余东镇创业路1号。
七、同意撤销正余镇、王浩镇,将原两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正余镇,镇政府驻原正余镇人民路66号。
八、同意撤销包场镇、东灶港镇、刘浩镇,将原三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包场镇,镇政府驻原包场镇为民路11号。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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